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 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近日,铁岭市司法局联合铁岭市检察院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联合检查。

  本次联合检查由市、县(市)区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同级检察机关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于5月23日-6月15日,深入全市7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和32个受委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了解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规范化矫正中心建设情况、涉民企社矫对象简捷监管落实等情况。通过查阅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档案,对定期考核情况、在矫人员请销假情况、思想汇报、行动轨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有无脱管失控、有无涉嫌重新违法犯罪、有无个人极端行为;监督纠正“脱管”“漏管”情况,并对重点人员的稳控情况、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等进行监督检查。

  在联合检查中,检查组对社区矫正机构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执法给予肯定,对个别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反馈。对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的个别社矫对象不假外出、定位手机人机分离、信息核查记录缺失等问题提出纠正违法建议;对未能按时提交体检和医疗鉴定报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王某某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其现实表现、疾病情况进行充分了解,针对性地宣讲了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正视问题,及时查漏补缺,限期整改,并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剖析的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此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贯彻了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提高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和执法规范化的认识,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情况的发生,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努力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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