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审计监督提供法治保障 ——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铁岭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范甲亮

来源:铁岭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主持人: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政务访谈节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铁岭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范甲亮,将为我们详细解读新修订《审计法》相关内容。范总审计师,欢迎您!

  范甲亮:主持人好,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在开始今天的正式主题前,我想先请范总审计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审计,先让大家有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范甲亮:好的,主持人,下面我先向各位观众朋友介绍一下审计工作。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近年来,铁岭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及审计署、辽宁省审计厅各项工作要求,围绕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立足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聚焦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和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审计监督独特作用全力保障执行、有效促进发展、推动完善治理。

  主持人:好!通过范总审计师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审计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家可能有所了解,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审计法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范总审计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审计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呢?

  范甲亮:《审计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作出第一次修改,此次为第二次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审计环境、审计对象以及审计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有了更多期盼,审计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创新发展,原《审计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亟须对其进行修改完善。

  主持人: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审计法》修订是大势所趋,那么《审计法》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范甲亮: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组建了中央审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项重要文件,要求完善审计制度。目前,有关审计监督的顶层设计正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因此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有关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把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二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拓展,原审计法规定的审计机关职责已不能适应审计全覆盖实践需要,因而应当按照党中央要求,根据宪法精神作出明确界定,为审计机关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三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依法审计是审计监督的基本原则,通过修订《审计法》,一方面解决现有审计权限和手段难以保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制约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制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同时,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大胆探索创新形成的一些成熟经验做法,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主持人:刚才我们从三个方面了解到《审计法》修订的必要性,那么新修订《审计法》与原《审计法》相比变动大吗?

  范甲亮:总体来看,变动不大,但是内容上更加完善。原《审计法》共54条,此次修订中,修改34条,增加7条,合并1条,修订后共60条。新修订《审计法》在保持原《审计法》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修改。

  主持人:可以详细介绍一下新修订《审计法》具体对哪些方面进行了修订呢?

  范甲亮:本次对《审计法》的修订着重三个方面。一是坚持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为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新修订《审计法》在总则中增加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二是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构建全面覆盖的审计工作格局。为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新修订《审计法》在原《审计法》规定的相关审计范围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等纳入审计范围,并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三是坚持权责相符,形成权威高效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新修订《审计法》既赋予审计机关必要的权限和措施,压实被审计单位配合审计的责任,又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回应“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此外,还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

  主持人:《审计法》修订后,审计机关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范甲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市县两级审计机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新修订《审计法》纳入审计机关培训内容,通过细致讲解,让全体审计干部更为深入理解掌握新修订《审计法》内容,做到入脑入心、深刻领会;二是做好宣传工作。在新区钻石广场、银州区驻跸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放置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宣传新修订《审计法》,向咨询者讲解修改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新修订《审计法》知晓度;三是依法履职尽责。以新修订《审计法》为准绳,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严格行使审计监督权力,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增强审计权威性和公信力。

  主持人:好的,感谢范总审计师的解读。今天我们听了市审计局范总审计师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对新修订的《审计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相信,在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关键时期,市审计局将一如既往勇挑重担、履职尽责,为铁岭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节目最后再次感谢范总审计师光临演播室,观众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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