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为规范我市城镇燃气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整体技能,不断增加行业安全运行指数,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省住建厅《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住建〔2021〕26号)等通知要求,市住建局现对铁岭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专业培训考核机构进行征集。具备相应标准的合法培训机构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考核机构须为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培训考核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资格及聘有相应资格的师资力量;
2、培训考核机构须在铁岭市具有固定的自有或已签定不少于2年租用合同的场所;
3、培训考核场所须配备满足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及专业机考室、待考室、监控室,具有相关人脸识别系统、满足培训考核所需的宽带网络、专业手机信号屏蔽设备等条件,确保应试人员考核时,能够实现现场人脸签到、实时监控考试过程及宽带信号覆盖整个考场;
4、培训考核场所须满足同时容纳50及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需求,并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应配备能够及时排除机房设备故障的后勤人员,确保考核顺利。
5、报名起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止。考核方式采取审核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为主,考核结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周斌
联系电话:72682700